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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发电实施标杆电价 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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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4-27 |
继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价格后,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电价,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这将有利于规范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既整治了某些企业烧煤发电骗取补贴,又倒逼企业创新技术,促进垃圾发电行业良性循环。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从本月起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这是继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价格后,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电价。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总工程师魏金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最大的意义在于确定了每吨垃圾280千瓦时的电量,这将有利于规范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既整治了某些企业烧煤发电骗取补贴,又倒逼企业创新技术,促进垃圾发电行业良性循环。“每千瓦时0.65元的标杆电价也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不少投资者纷纷涉足,一股围绕垃圾发电的投资热潮正在形成。”
规范垃圾发电行业
“当前制约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的最大问题是不够规范,而《通知》最大的意义就在于规范垃圾发电行业。”魏金华介绍说,以前垃圾焚烧发电的上网电价按照当地的燃煤发电价格每度标杆电价另加0.25元的补贴确定。由于我国各地燃煤资源的差别,各地燃煤发电价格也有所不同,在西北、东北地区燃煤发电标杆电价既有每千瓦时0.35元,也有每千瓦时0.38元,而在华东、华南地区燃煤发电标杆电价都在每千瓦时0.4元以上,导致各地投资焚烧垃圾发电差距很大,实施起来也比较混乱。
“另外,以前的补贴是按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实际发电量来计算,每千瓦时超过燃煤发电0.25元的上网价格,导致某些焚烧发电厂烧煤发电骗取补贴,这既是国家的重大损失,也让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没有足够的压力、动力去改良工艺提高效益,这对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魏金华告诉记者,《通知》明确规定,每吨垃圾最多只能补贴280千瓦时的电量,这个数字既能保证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利益,又断绝了烧煤发电冒充垃圾发电骗取补贴的可能,因为目前我国普遍采用的垃圾焚烧发电设备为循环流化床炉,在每吨垃圾最高补贴280千瓦时电量的情况下,掺煤是一种得不偿失的行为。
魏金华表示,在对垃圾发电行业的发展产生积极促进作用的同时,《通知》也有需要进一步完善之处。“一年四季不同时间的垃圾含水量是不同的,因此不同季节每吨垃圾的发电量也有所不同,各省应该进行一次调查核实,进一步确定更合理的每吨垃圾上网电量。另外,政策怎么执行也是一个问题,对于当前比较混乱的垃圾发电行业来说,组建得力的监管机构保障政策落实极为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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